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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管理承包
    2013-05-16
          为了全面提高我院食堂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员工和住院患者生活,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拟对职工食堂和住院营养食堂进行公开招标,热烈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管理
    二、     招标项目简介
    1、我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妇幼专科医院,现有床位254张,员工
    400余人,食堂位于劳动南路306号住院大楼院内,建筑面积约400 平方米,其中厨房操作间100多   平方米,餐厅  约200  平方米。员工食堂主要供应员工用餐,同时亦要解决前往医院相关业务客户的用餐,营养食堂主要解决住院病人及家属的用膳及病人营养餐的供应。
         2、招标内容:计划委托一家承包经营管理者负责食堂统一经营管理。
         3、承包经营期间,食堂的水费、电费、由承包方承担,按每月抄表数上交院方。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承包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居住在新余、身份证签发机关为新余市公安部门、有经营医院食堂管理服务经验者方可报名参加竞标,年龄在30-50岁之间,持有效证明到总务科报名。
         2、投标时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如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管理质量保证金,如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对食堂检查发现违规,进行处罚时,先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再在经营收入中扣除;如中标者放弃中标,则扣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没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七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3、承包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如有违规违法发生,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四、竞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符合公告要求,并通过投标人的经营策划,业绩情况的考核,由评委评分产生中标人。
         五、资格审查: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前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公告的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材料(附证明人),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通知书上的内容要求在两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逾期不签合同或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时的承诺的,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资格并没收投标押金。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22日下午5:00时止
         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即要在密封签名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招标单位: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张海旭                  钟  健
    联系电话:13807909031           1351790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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