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其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保健综合楼口腔科空气负压站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XYCX2023-XZ009-001
2. 招标内容: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3. 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3.2-3.6仅提供承诺函即可,详见附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其他资格条件:
4.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1)所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
(2)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5.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求:
5.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5.2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有意向的受邀请供应商应当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邮箱报名,并将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相关凭证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xycx699@163.com(注明报名项目名称)邮箱确认报名,未报名或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7. 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 谈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10:00时(北京时间)。
7.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10:00时(北京时间)。
7.3 开标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4 获取谈判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单位,请在开标时间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详细地址:新余市劳动南路29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0-6235634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小区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790-6440033